点击数:1852025-09-12 10:12:29
一、地块概况
河北金鹏煤化竖炉工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大同镇兰村村东,占地面积为176160.67m2(合264.24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4.2340009°E,36.7376102°N。地块四至为东至儒教村,南至北洺河,西至新武公路,北至育才路。
调查地块2000年之前为河滩荒地,2000年-2020年为河北金鹏煤化竖炉工业有限公司,2020年-今处于闲置状态。
《河北金鹏煤化竖炉有限公司地块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结果显示部分点位土壤样品中多环芳烃(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存在超标情况。根据企业自行监测结果,2021年12月被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列入污染地块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文件要求,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发布《关于河北金鹏煤化竖炉工业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关于河北金鹏煤化竖炉工业有限公司加快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的通知》,河北金鹏煤化竖炉工业有限公司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污染识别结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及周边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污染因子主要为重金属(砷、锰、镉、铜、铅、汞、镍、锌、锑、钴)、苯系物、酚类、多环芳烃、氨氮、硫化物、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等。
三、地块调查结论
通过分析检测结果得出,本次调查工作土壤中共检出污染物72项,包括重金属10项、VOCs23项、SVOCs33项、pH值、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氨氮、硫化物,其中有9项污染物超出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分别为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铁、锰、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苯并[a]芘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苯并[k]荧蒽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