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552025-06-12 15:33:30
1、地块基本情况
武国用(2015)第072号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新华大街与规划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为29269.05m2(约合43.91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N36.675944°,E114.167290°。地块东侧为河北文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西侧为河北文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南侧为马路,隔路为武国用(2015)第073号地块、北侧为河北文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根据武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对武国用(2015)第07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征求意见的函,调查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为查清武国用(2015)第072号地块现有的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安全,应该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武安市安顺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武国用(2015)第072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组,调查取得了地块历史资料、规划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制定了地块土壤采样检测方案并进行采样分析。
本次地块调查现场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由山西晋恒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武国用(2015)第07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调查结论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相关要求,按照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19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
由地块调查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_T5216-2020)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总铬检出数据与河北省铬元素全省背景值63.00mg/kg水平一致,锰检出数据均未超过推导值。
地块内地下水中浊度、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有检出,其他因子未检出。检出因子中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其余检出因子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上游和下游样品检测数据与背景点检测数据基本一致,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不属于特征污染物,调查地块所在区域采用集中供水,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计划进行开发利用,人体直接饮用和直接接触的可能性较小,不影响地块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武国用(2015)第07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该地块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标准,可按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