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情形不用缴纳环保税,不知道你就亏大了!

点击数:39192017-12-30 17:15:42 

四种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1.安装并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2.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但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3.因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能进行监测的企业,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4.上述三种计算方法均不能计算的企业,按照省级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方法进行核定计算。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

大气污染物

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


水污染物

向水体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氨氮、化学需氧量、重金属、悬浮物等。


固体废物

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医疗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等。


噪声

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居民个人不缴纳环保税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缴纳环境保护税。”河北省地税局税收政策一处处长高会民解释,居民个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对环境影响很大,但考虑目前我国大部分市县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已经集中处理,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为平稳实施费改税,避免增加纳税人负担,税法将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未列入征税范围,不缴纳环保税

这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保税

税法规定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保税: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处置固体废物的。

同时税法还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保税。

这五种情形免缴环保税

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规模化养殖除外;

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对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的污染物免缴排污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

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纳税人符合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暂免征税;

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税法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  

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的30%,减按75%征税;

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减按50%征税。


据介绍,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环保税将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



河北省环保税开征准备就绪


目前,河北省完成纳税人信息识别总计2.1万户,建立纳税人税源底册1.5万户,全省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计算

环保税开征后,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计算

在明年3月底前河北省地税局将组织对纳税人开展分类辅导和重点辅导,包括纳税人污染物排放量、当量、税额的计算和纳税申报表填报,以及模拟系统申报。

首个征期即明年4月1日至15日,地税部门将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联合咨询岗等方式,现场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确保所有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

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环保税开征后,河北省环保厅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监测管理,逐步扩展纳入自动监控的污染源范围,推动实现全省工业污染源全覆盖。

建立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现场端设备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比对监测等工作的智能视频监控,实现电子痕迹化管理。

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

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对存在涉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将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

下一篇:多重惊喜 环保部集中发布28项监测标准

上一篇:环保提取金银之方

  • 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0310-5656133   0310-5602962
  • 电话:15031088999 
  • 传真:0310-5669863
  • 邮箱:hengyijiance@163.com
Copyright © 2021 恒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6018759号-1   站点地图

技术支持:网加思维